山东对市级政府实施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

  本报讯 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日前根据《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对2008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联合组成教育督导团,对市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并邀请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领导对督导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月13日,山东省2009年对市级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动员大会在济南召开。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张兴民出席并做动员讲话,省财政厅副厅长庞敦之出席并讲话,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孟庆旭主持会议。
  自4月13日开始,省教育督导团的8个分团,分别由厅级领导带队对17个市进行督导。至4月27日,随着对最后一个市督导工作的结束,山东省2009年对市级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顺利完成。
  在督导过程中,各督导分团严格按照督导程序开展工作。每个市抽签确定两个抽查的县(市、区),每个被抽查县抽签确定2个抽查乡(镇),共抽查了17市及其33个县(市、区)、60多个乡(镇)的学校。各督导分团与各市、县(市、区)政府领导及教育、财政、人事、国税、地税等部门负责同志就这次督导的相关内容进行座谈,查阅了所提供的档案资料,查看了两级督导室建设情况,实地查阅了财政、国税、地税以及教育部门的有关账册,查看了学校教室、实验室、微机室及仪器配备情况,与学校领导、教师、学生进行了交流座谈。各督导分团全面了解情况,广泛搜集信息,力求准确验证各市的自评情况。
  这是山东省连续第六年对市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