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构建教育干部廉政综合评价考核机制
发布日期:2009-05-16
来源:《现代教育导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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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刘智峰)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不易量化、工作难度大、考核结果运用不到位等问题,近日,东营市东营区教育系统探索实施了教育干部廉政综合评价制度,有效地增强了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诺廉、践廉、述廉、评廉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夯实“六个动作”,拓展监督范围。“沉下去”,开展民主评议。实施年终教育干部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区教育局组织纪检工作人员直接深入各单位,组织基层群众、学生家长和教师对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班子成员及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浮上来”,组织纪检人员评议。各单位分管纪检的干部按照纪委和教育局统一要求,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按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逐人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或提出建议,直接交本人签名认可后报教育局纪检小组备案。“请进来”,请监督部门评议。邀请区纪委监察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依据座谈、走访和平时掌握情况对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评议。“送警惕”,发放“廉政提醒卡”。为防止各单位领导干部在春节及其他节日期间滋生腐败,每年制作“廉政提醒卡”发放给全区各单位领导干部及部分干部家属,让他们牢记廉政,不断提高廉政意识,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听意见”,听取基层群众意见。每年组织部分干部家属、社会特约巡视员、学生家长、优秀志愿者及其他单位纪律检查监督员举行“廉政大家谈”座谈会,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中考、高考、招生、收费、就业等民生问题听取社会各个层面对教育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完善配套的问题整改落实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定责任”,签订廉政责任状。每年春季开学后组织召开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安全综治等“一揽子”会议,会上与各单位签订年度党风廉政目标责任状和廉政承诺书,让全体教育干部明确全年党政廉政的目标任务。
细化“五项内容”,完善考评办法。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把各单位班子成员的测评内容细化为“落实自身廉政承诺情况;维护大局、注意团结、遵守机关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的人员,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情况;不参与违法乱纪活动情况”等五项内容,制定统一规范的教育系统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议表,依据五项评议结果,汇总全区整体现状,建立起综合考评分析机制。
强化结果运用,增强考核实效。把廉政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同时把群众评价好、测评优秀率高的单位领导干部作为今后提拔任用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推荐人选,进行表彰奖励;把群众评价好、测评优秀率高的单位,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并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对在全区排名后3位的单位“一把手”及后5位的单位副职,由纪委监察局、教育局纪检小组有针对性地约请廉政谈话,并把廉政综合评价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表彰奖励、日常廉政监督和今后提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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