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教育局出台教研资助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 刘敬祥 通讯员 范为永)日前,五莲县教育局出台《五莲县教育教学研究资助管理办法》,拟从2010年起,在全县中小学范围内启动教育教学研究资助计划,培养造就业务骨干和教育教学管理人才。
  该县教育教学研究资助以课题为依托,县教育局提供经费支持,县教研室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县级(含)以上骨干教师牵头实施,引导鼓励全县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理论、策略、方法、方式、过程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为强化课题申报、资助和实施工作,该县教育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研室,并成立专家指导团。资助课题每学年度申报一次,课题负责人应具备县级(含)以上骨干教师系列资格,由学校组织或骨干教师自发组织申报,可以是教师个体,也可以是跨学科、跨年级、跨学校的教师团体。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该学校负责人签订《五莲县教育教学研究资助课题委托协议书》。资助每学年实施一次,分学段确定当年度受资助的课题和课题负责人,按A、B、C三类标准(A类1200元,B类1000元,C类800元)进行资金扶持,学校也配套相应资金。同时强调,资助金为教育教学研究专项经费,课题承担方根据委托协议负责管理,课题负责人申请使用,并建立使用明细账。该局规范课题实施,课题负责人每学年报告实施情况,填写《五莲县教育教学研究资助课题年度考核表》。结题后,课题负责人报送课题总结及相关研究成果,课题承担方报送学校管理总结及资金使用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作出阶段审核报告或结题审核报告。
  为确保成效,该县教育局将对各学校的课题申报、研究过程及研究成果进行跟踪调查和综合考核。若发现弄虚作假、挪用经费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撤销资助或不再凤凰彩票该学校下一年度课题资助。考核结果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