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近期出台严格标准规范中职办学行为
发布日期:2010-01-24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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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为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青海省近期相继出台了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及其评估指标体系,并将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动态监测。
据了解,《青海省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主要从办学条件、办学规模、毕业生就业、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等方面作了规定;《青海省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38个三级指标,既有对办学条件的具体要求,又有对学校办学规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的量化规定。
根据规定,今后青海省内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就业率达到95%以上,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3000人以上,开设专业中有3个以上与青海省支柱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和循环经济、生态保护等紧密结合的专业,校园占地面积80亩以上,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本科以上学历教师占80%以上,高级技术职务教师占20%左右,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0%以上,方可申报省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同时,青海省教育厅也将对现有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动态监测,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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