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有新奖励办法

  本报讯(记者 韩普生)2010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即将举行。记者日前从教育厅获悉,为配合高中段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推动和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发展能力,我省决定自2010年起,参加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可以在当年对口高职或“三二连读”等方面享受有关奖励政策。在大赛高职组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将由主管部门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授予“山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大赛获得竞赛成绩60分以上的参赛选手,晋升和颁发相关专业的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国家已颁布职业资格标准的竞赛项目)。大赛决赛期间,省经信委将组织有关企业到现场观摩,获奖选手将有机会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
  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在3月底以前进行完毕,决赛4月份进行。本届大赛主题确定为“培育技术能手,转变发展方式”。
  据了解,大赛设置中职组和高职组,中职组参赛选手必须是我省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注册在校学生。高职组参赛选手必须是我省2010年高等职业学院(校)注册在校学生。中职组设有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数控技术、烹饪、汽车运用与维修、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物流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美容美发等9个专业类别的31个比赛项目。高职组设有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汽车维修技术5个专业类别的5个比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