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颁布
发布日期:2010-10-25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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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教育部日前出台《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中等职业学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可自主开设、调整和停办专业”。
根据管理办法,国家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符合国家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以及就业前景良好的专业。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应以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为基本依据。各地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做好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区域产业结构情况设置专业,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
管理办法要求各地要建立由行业、企业、教科研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等组成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组织或机构。中等职业学校应建立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定期对学校专业设置情况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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