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召开我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0-11-16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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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高原)为贯彻全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和省财政厅于11月11日上午在济南召开了山东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张兴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主持。
据悉,为培养造就一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鼓励优秀青年人才长期从教,2007年开始,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等6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明年,首届免费师范生即将毕业,国家高度重视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印发了相关文件并召开了全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我省积极贯彻国家有关精神,成立了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并制定了《山东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政策,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
张兴民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工作,率先在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就是要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培养大批优秀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就是要向全社会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教师教育,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站在全国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上深刻领会国家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首批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
张兴民对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了4点具体要求:一是要落实责任,多部门齐抓共管,分工负责。二是机构编制部门要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的编制使用计划,应优先采用自然减员编制指标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必要时省里设立专项周转编制。三是要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岗位。各地教育部门须及时征集和上报本市中小学免费师范毕业生需求岗位,组织用人单位与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对于少数双向选择未落实任教学校、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由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四是要加强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免费师范毕业生须按协议规定到中小学任教不少于10年。
张兴民最后强调,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意义深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确保每一个免费师范毕业生都有编有岗这一目标,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主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编制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抓紧启动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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