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行政问责制度获第二届地方教育制度创新特别奖

  本报讯 历时近半年的第二届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公益评选活动于12月4日在北京落下帷幕。继获得2008年度首届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优胜奖第一名之后,我省实行教育行政问责制度的做法获得本次评选活动的特别奖。
  来自全国的共48个地方案例分获特别奖、优胜奖、提名奖。原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原教育部副部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行总干事章新胜为获得特别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奖。
  荣获此次第二届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集体特别奖的是山东省教育厅(实施素质教育行政问责制度)和湖北省教育厅(通过地方教育制度创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辽宁省盘锦市教育局原局长魏书生获得个人特别奖。
  我省选报的潍坊市教育局设立教育便民中心的制度、招远市中考改革制度、青岛市市南区校长名师定期交流制度等三项教育制度创新分别获得优胜奖。
  地方教育制度创新奖评选活动是由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南都教育基金会、新教育研究院、新浪网教育频道、凤凰网教育频道等单位发起组织的。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