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再提高100元
发布日期:2010-12-28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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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玲)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我省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4.54亿元,从今年起,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再提高100元,分别达到500元和700元。
据了解,增加的公用经费将重点用于以下方面:保障农村小学教学点和规模较小学校的正常运转,弥补因煤价上涨等原因导致的学校冬季取暖经费缺口,购置循环使用教科书所需要的消毒、存储等设备,改善饮水困难地区的师生饮水条件,弥补寄宿制学校住宿费取消后学校运转经费缺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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