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 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本报讯(记者 刘凯)日前正式颁布实施的《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提出,加强教师教育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培养和凝聚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努力激发和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目前,我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资源配置结构性矛盾突出,用人机制尚不健全,教育体系不够完善。对此,我省《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把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鼓励教师和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模式和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继续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完善齐鲁名师、名校长培养实施办法,培养和凝聚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造就一批教育家、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加强“双师型”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强高校优秀拔尖人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及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引进、选拔和培养。调整优化教师教育布局结构,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职前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学历非学历教育并举、开放有序的教师教育体系。按照国家教师资格标准,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要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教师,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政策。对农村教师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津贴补贴标准。建设农村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立完善优秀教师表彰奖励机制,设立“山东省功勋人民教师”荣誉称号,表彰奖励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