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等教育规模稳定结构优化质量提高

本报记者 刘 凯
  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党的十七大召开五年来,我省高等教育在省教育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办出特色”的总体要求,加强和改进招生计划、院校设置、高校基本建设等宏观管理工作,科学谋划调控高等教育发展节奏,启动实施名校工程,质量工程项目进展顺利,专业结构不断优化,教学评估工作成效显著,国家示范(骨干)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成绩突出。
启动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
  教育厅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实施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是我省全面贯彻《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深入落实《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指导高等教育特色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实现由高等教育大省向高等教育强省跨越的重大决策,是引导高等学校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内涵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重点建设一批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我省将带动全省高等教育整体发展,形成层次类别清晰、具有山东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增强高等教育的竞争力和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十二五”期间,我省在地方高校中遴选3~5所应用基础型、10~15所应用型和20所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进行重点建设。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以学科专业建设为着力点,使这些学校在办学特色、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学改革、体制机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使山东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目前,第一批名校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启动。
质量工程项目进展顺利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2011年2月,省教育厅等6个单位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决定实施“名校建设、特色专业与创新人才培养、优质课程群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重点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创新、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九大工程。
  质量工程实施以来,我省认真按照国家要求扎扎实实做好质量工程工作。2007年,我省高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2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00个;国家级精品课程66门,省级精品课程554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6个;教学改革立项247项;国家教学名师12名,省级教学名师121名;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50个。
  截至目前,我省高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69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64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82门,省级精品课程1613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2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61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3个;省级优秀教材599种;教学改革立项830余项;国家级教学名师25名,省级教学名师300名;国家级教学团队42个,省级教学团队336个。
  据了解,质量工程的广泛实施,使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强,质量意识深入人心,有效保证了大扩招条件下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专业结构不断优化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省高等学校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大力发展与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专业,初步形成了科类较为齐全、结构较为合理的高等教育专业体系,专业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向社会输送了大批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为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作出了重要贡献。
  ——积极适应社会需求,完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我省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工作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面向市场,面向产业结构调整和山东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优化专业结构,科学、合理地设置、调整专业。2012年,全省51所本科院校和12所独立学院共设有本科专业2505个,比2007年的1920个增加585个,增长30%。专业种类308种,涵盖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11大学科门类。76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开设专业2575个,专业种类达到438种,全面覆盖了高职专业目录中的19个大类。基本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结构较为完善,面向各类人才培养,全面服务于山东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高等教育专业体系。
  ——加强专业管理,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我省高等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坚持以社会人才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专业办学水平为目标,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学科专业,发挥优势,突出特色。严格专业设置的申报、审查、考察、评议和备案程序,严把新上专业关。根据社会需求,及时淘汰、调整不适应社会需要的专业,改造和提升传统专业,增设社会需求量大的专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需要的专业。近几年来新增设了金融工程、知识产权、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物联网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新兴学科专业。全省高校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的联系更加密切,人才培养层次结构更加合理,专业办学特色更加突出。
  ——实施品牌、特色战略,推进专业内涵建设。我省高等教育按照理念先进、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改革领先、师资优化、设备先进、教学优秀的要求,打造品牌、特色专业。自2006年以来,共立项建设国家级特色专业169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644个。品牌特色专业建设进一步优化了我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提升了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提高了我省高等学校本、专科人才培养的质量、效益和在国内外的竞争力,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科教兴鲁战略,为建设制造业强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积极调整专业发展重点,不断优化专业布局。我省高等教育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围绕重点发展的13个新兴产业、10个支柱产业和40个特色产业,突出专业工作重点,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新增设了一批服务新兴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的新专业,高等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服务产业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教学评估工作成效显著
  我省各高校积极配合教育部做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促进高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自2003年以来,按照教育部部署,我省全面启动了5年一轮的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截至2008年,已有32所本科高校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了28个优秀、3个良好、1个合格的优异成绩,优秀率达87.5%,居全国前列。
  通过评估,各高校办学理念更加先进,办学定位更加明确,进一步更新了教育观念,增加了教学投入,强化了教学的中心地位,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师资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教学管理日趋规范,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真正达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重在建设”的目的。同时,高校还根据实际建立起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各具特色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和科学的教学评估督导体系,保证了教学工作的有效评价和良好运行,保障和促进了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同时,我省开展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据教育厅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我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估工作先后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3年11月至2008年12月,山东省共有60所高职院校(其中高职高专院校47所、成人专科院校13所)接受了“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论为“优秀”的院校有33所,占评估院校总数的55%,评估结论为“良好”的院校有17所,占评估院校总数的28.3%;评估结论为“合格”的院校有9所,占评估院校总数的15.0%;暂缓通过的为1所。第二阶段为教育部出台了新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称新方案评估阶段。自2008年12月起至2012年6月,我省共有36所高职院校接受了新方案评估,评估结论均为“通过”。
  通过评估,我省各高职院校明确了办学定位,规范了办学行为,加强了教学基本建设,强化了教学管理,改善了办学条件。通过评建工作,促进了院校的内涵建设,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创新,校企合作日益深入,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社会服务能力不断加强。
国家示范(骨干)性高等
职业院校建设成绩突出
  我省认真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国家示范(骨干)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
  经过建设,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院校被评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滨州职业学院等7所院校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立项建设院校。目前我省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共13所,总数居全国第二位。
  这些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创建品牌,突出特色,按照发展、改革、管理示范为目标,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课程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学生职业技能和素质全面提升、就业指导与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地带动了国家和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特别是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一是校企合作办学取得突破性进展;二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推进;三是教学改革取得丰硕成果,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四是社会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五是积极探索招生考试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