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的孩子接受优质学前教育

本报记者 魏海政 通讯员 王军芳
  “目前,由新加坡环球教育集团投资的小绿堡国际双语幼儿园正在我市潍水蓝湾小区加紧建设,这是新加坡环球教育集团在中国开设的第一所幼儿园,也标志着昌邑市幼儿园所建设工作开始向着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提升发展。”近日,记者在昌邑市采访时,该市教育局局长张亦明介绍。
  昌邑市是一个人口只有57万的县级市。近年来,该市立足实际统筹推进城乡幼儿园建设,扎实推进普惠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3至6岁幼儿入园率达到了95.7%,先后被评为“潍坊市学前教育先进县”、“山东省学前教育先进单位”。近日,记者来到昌邑市,采访了该市深入实施学前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普惠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程的重要举措。
抓好“三级园所”建设
着力普及农村学前教育
  张亦明告诉记者,在普惠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程中,该市首先以“三级园所”建设作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农村幼儿园所建设,扎实做好农村学前教育普及工作,着力解决农村“入园难”问题,为全市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加强镇街中心幼儿园建设及示范带头作用。该市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镇街党委政府支持,先后投资2500多万元,新建、改扩建7所高标准、高质量的中心幼儿园,新增学位1685个,为普及农村学前教育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加强学区幼儿园建设。昌邑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盘活闲置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学区幼儿园所建设工作,走农村联合办园的路子。近年来,全市幼儿园累计接管改造小学80余所,资产估价800多万元,加快了农村学区幼儿园建设的步伐。
  加强村级幼儿园建设。该市还出台了《昌邑市规范化幼儿园标准》,通过提供政策优惠,引导村办园积极创建规范化幼儿园。目前,全市共有50所村级幼儿园创建为昌邑市规范化幼儿园,累计投入资金达1000多万元。
严把“三道关口”
打造一流幼师队伍
  昌邑市教育局托幼办主任赵秀华说,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幼儿教师队伍,是普及和提升学前教育的关键。昌邑市把严把“三道关口”作为着力点,为推进全市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严把准入关。该市从2003年开始实施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凡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否则不予聘用。在此基础上,该市对幼儿教师严格每两年一次实行动态考核管理,由教育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市幼儿教师从专业理论知识、教学技能技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落实待遇关。为保证非公办幼儿教师安心从事学前教育工作,该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逐年提高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仅2010年,全市非公办幼儿教师人均普提月工资210元。目前,全市所有镇街都为正式聘用的非公办幼儿教师缴纳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解决了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后顾之忧。
  把好培训关。该市教育局还将幼儿园园长、幼儿教育教学能手全部纳入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继续教育规划与管理,定期分类对民办幼儿园教师、新参加工作的幼儿教师、骨干幼儿教师等进行专题培训,并通过教学能手评选、优质课评选、教学成果奖评选、基本功大赛等形式,引导幼儿教师不断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快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
落实“五项机制”
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昌邑市教育局副局长陈建胜告诉记者,该市针对非法办园现象,成立了由教育、卫生、公安等8部门联合办公的非法幼儿园清理工作小组,在全市范围开展强有力的非法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落实“五项机制”,建立规范办园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建立镇村一体化管理机制。该市《关于进一步理顺幼儿园管理体制的意见》规定,镇街中心幼儿园实行独立设置,对全镇(街)幼儿园实行“六统一”管理,各村办园按照“办管分离”的原则,由村委会负责园舍建设和设施设备投入,财务、教学业务、队伍建设等由镇街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
  建立规范办园长效机制。针对非法办园现象,该市制定了《清理整顿非法办园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非法幼儿园清理工作小组,开展非法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并完善了登记年检制度,每年对所有幼儿园进行年检和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建立校园安全长效机制。该市将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当作重中之重,实行幼儿园长“一岗双责制”和校园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全市147所幼儿园全部建立了高标准安全保卫室,配备专职保安246名,配齐了安全器械、电子监控等一系列安保设施,有力地保障了幼儿园安全。
  建立家园共育机制。该市教育部门通过举办家长讲座、举行家长开放日等形式,深入宣传家园共育的重要意义。同时,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借助园所网站、教师博客等,强化家园沟通联系,凝聚工作合力,形成了幼儿家长重视学前教育、主动配合幼儿园工作的良好局面。
  建立专项督导评估机制。昌邑市政府自2003年开始,就将学前教育纳入镇街工作目标考核和教育督导评估。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筹措、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与社会保障、幼儿园保教质量与管理水平等进行专项督导,督导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有力推动了普惠性高标准幼儿园建设工作和全市学前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