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组织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

  本报讯(记者 高原)为贯彻落实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省教育厅制定下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各市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于2012年12月24日至31日,对全省各市和部分高校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
  2012年12月24日,全省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部署会在济南召开,省教育厅党组成员、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王临山出席会议并讲话。王临山要求各评议组要认真学习教育行风民主评议的有关文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要统一标准,扎实工作,确保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效;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行风民主评议各项工作纪律,维护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此次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共组织5个评议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对17市教育局和山东财经大学、山东体育学院、山东交通学院、山东女子学院、青岛大学、聊城大学、滨州学院、菏泽学院等8所高校进行教育行风民主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党务、校务公开情况;学校管理情况;教育经费使用和规范收费情况;考试招生情况;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情况;学术道德建设情况;教风学风情况;师德师风情况。
  评议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各小组的评议情况,统计群众对教育行风的满意度,归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向17市教育局和有关高校进行反馈,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促进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