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
发布日期:2013-05-28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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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凯)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与往年相同,今年我省夏季高考仍于6月7日-9日进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于6月25日前公布。实施意见明确表示,我省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在普通文史和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和分批次征集志愿。
近年来,结合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施,我省招生工作进行了多项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年,我省继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并根据我省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稳步推进招生领域的各项改革,主要的变化有三:一是在普通文史和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专科(高职)批全面实行平行志愿。根据实施意见,首次实行的平行志愿或可填报6个学校,每个学校报6个专业,还将进行一次征集志愿。据了解,今年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艺术、体育等有术科成绩要求的专业也不实行平行志愿。二是调整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划线办法。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我省有3条本科二批分数线,分别是省属线、市属线和济青线。根据枣庄学院、潍坊学院、济宁学院、泰山学院、滨州学院、德州学院、临沂大学、菏泽学院8所原市属本科高校完成管理体制上划的实际情况,从今年起,我省将原来的本科二批省属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市属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为省属录取控制分数线。三是继续强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招生选拔体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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