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提高偏远学校教师岗位津贴

  本报讯(记者 徐书盛 通讯员 张晓燕)近日,沂水县人社局、财政局、教体局联合下发《提高偏远农村学校教师岗位津贴的意见》。教师根据从教学校的远近程度,从2014年1月开始,每月最高可以享受350元的岗位津贴。
  为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偏远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稳定偏远学校骨干教师队伍,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该县教体局会同财政、人社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与县城、乡镇驻地距离远近及交通状况,分偏远、较偏远、最偏远3个档次,按照每人每月225元、290元和350元的标准发放教师岗位津贴。文件同时规定,县城学校到农村支教的教师同样享受受援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待遇;教师如果离开农村学校,津贴自然取消。
  “借调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县直学校工作的,事假累计10天或旷工2天以上及上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享受此项津贴。”该局分管人事的负责人表示,此举的目的,就是要调动偏远学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据悉,该县145所农村偏远学校的3250名教师可享受此项岗位津贴。每学年末,津贴直接划入教师个人工资账户。仅此一项,县财政每年增拨专项教育补助资金11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