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

  本报讯(记者 陆原)省教育厅日前制定印发《山东省教育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涉及教育的19类违法行为处罚裁量进行说明。基准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
  该基准共列出19项违法行为,涉及民间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等多个方面。基准首次按违法行为的违法程度、违法情节,明确了不同的处罚裁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