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 黄玲)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人选培养管理办法(2013-2015年)》和《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人选培养管理办法(2013-2015年)》,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齐鲁名校长、名师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工作质量。
   两办法规定,我省将成立山东省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齐鲁名师、名校长人选的培养由省教育厅统一规划,人选所在市、县、校要根据省规划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并从经费、凤凰彩票、教研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省、市、县、校共同承担管理和培养任务。省财政在培养周期内为每位齐鲁名师、名校长人选提供3万元的专项培养经费。齐鲁名师人选在培养周期内要承担2-5名青年教师的指导、培养任务。由齐鲁名校长人选自主选择省内外1所或多所职教名校担任“影子”校长,跟踪到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体验对方校长的岗位职责,交流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
  我省将构建省、市、县三级考核与多元评价考核制度,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培养规划的实施情况。培养期满,人选考评成绩合格,教育厅颁发“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证书,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