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资助政策全覆盖 高校助学奖励过九亿

  本报讯(记者 孙荣光)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2013年我省各级财政落实高校奖助学金9亿元,47万人次大学生受到奖励和资助;为15.9万名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9.16亿元;为1.05万名学生办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1.3亿元。
  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贫困家庭学生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0%左右,其中特别困难学生占10%。我省高等教育阶段已经通过“5+1”项目模式实现了大学生助学政策全覆盖。按照我省现有的政策和投入,完全能够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
  “5+1”项目模式包括“贷、奖、助、补、减”和“入学绿色通道”。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补贴;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励;14%的经济困难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助学金分为3档,每年2000元至4000元不等;基层就业和参军入伍的学生还能按照缴费和贷款标准获得补偿。
  为将资助工作落到实处,政策规定,各高校必须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专项用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同时,为保障经费专款专用,教育厅、财政厅制定了《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绩效考评办法(试行)》,会同审计等部门定期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肃处理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资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