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低就业率专业将停办
发布日期:2014-05-02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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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为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规范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贵州省教育厅近日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规定:连续2年招生不满50人的专业要停办,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就业率低下的专业也要及时停办。
按照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根据当地各职业院校专业基础、办学条件、特色优势及区域经济发展等综合因素,科学规划辖区内各职业院校的主要专业建设和今后的发展方向;原则上每校规划主干和特色专业不多于5个,并不超过3种专业类别。
今后,不在规划布局内的专业,省级项目不予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本省、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职业岗位和就业市场需求变化,实时、动态调整学校专业设置。对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就业率低下、办学质量不高的专业要及时停办。
贵州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开展专业检查和评估,对专业办学条件不达标、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的专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暂停该专业招生。对学校试办的专业设置目录外专业,贵州省教育厅在第三年开展检查评估,评估未达标的将限期整改或停止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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