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出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01-10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浏览次数:2484次
本报讯(记者 黄劲)为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日前,东营市制定出台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该办法要求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学校鼓励、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为教师学习培训提供条件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教育部门依法做好继续教育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原则上每5年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一个周期内,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供不少于240学分的全员培训。新任中小学教师试用期培训不少于120学时,经考核合格计72学分。担任班主任的中小学教师,每5年需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班主任工作专题培训,经考核合格,计入继续教育学分。
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登记,采用证书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实行年度登记。学校每年对本单位所有教师年审学分情况予以公示。办法要求举办教师培训的机构和学校要加强继续教育过程性记录和档案管理,作为登记和审核继续教育学分的重要依据。继续教育学分是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部门应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不得向教师个人收费。
联系电话:0531-51756681,0531-51756682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250002)
0531-51756739
(凤凰彩票凤凰彩票为凤凰彩票凤凰彩票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