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科院获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优秀组织奖

  本报讯(记者 付倩)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对在“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了表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被授予“省级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同时,我省济南市天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青岛市城阳区教体局、高青县教育局、青州市教育局、荣成市教育局、日照市东港区教育局、兰陵县教体局和茌平县教育局获评“县级优秀组织单位”。
    据了解,自2015年开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正式开展,每个监测周期为3年,每年监测两个学科,并向社会发布监测报告。2015年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我省抽取了16个样本县(市、区),每个样本县(市、区)抽取12所样本小学、8所样本初中。我省共有320所学校、9000多名学生参加了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