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城区出台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办法

  本报讯(记者 胡安迎 通讯员 张芹)为加快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莱芜市钢城区近日专门出台办法,对全区注册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以下统一简称“公办幼儿园”)实行生均财政拨款制度。
  按照办法规定,生均财政拨款由区、镇街两级共同负责。区直公办幼儿园由区财政负责,镇村公办幼儿园由区、镇街两级财政各承担50%,按年度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为确保资金有效利用,办法明确规定,公办性质幼儿园生均经费主要用来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使用范围包括保育教育业务与管理、园舍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等。生均经费不得用于人员支出、基本建设或偿还债务等支出。
  为适应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2~3年调整一次,原则上参照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的提高幅度。该项经费每年分春、秋两次拨款,每次按50%标准拨款,拨款凤凰彩票分别为每年4月中旬和10月中旬。
  办法还对幼儿教师聘用管理作出规定,要求以幼儿园为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对上岗幼儿教师实行聘用制管理,在园幼儿教师需持幼儿教师资格证上岗,并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教师评先树优、职级待遇挂钩。严格控制幼儿教师“入口”质量,今后新录用幼儿教师参照中小学教师招考办法执行。
  该办法明确要求优先保证在园幼儿教师待遇。提高在职幼儿教师待遇,并建立正常工资晋升机制。对不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在园幼儿教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未办理各类保险的幼儿园,不列入生均财政拨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