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县域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办法

  本报讯(记者 刘凯)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县域学校体育工作评价办法》,决定自2018年起开展学校体育工作示范创建活动。
  据了解,该项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县域学校体育的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学生体质和监督检查等5个方面共计31项指标,全面、客观反映县域学校体育工作水平。评价采用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满分为100分。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学校体育工作有重大贡献、重大突破、重大创新的,在评估中可以适当加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等级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3年下降的;未按要求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如实上报数据的;学校体育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评估中弄虚作假的。
  省教育厅将设立县域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专家咨询组织,建立县域学校体育工作质量监测评价管理信息系统,每年抽查部分县(市、区)进行复核,复核情况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