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设立高校产业教授流动岗位

  本报讯(记者 刘凯)日前,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公布我省高校产业教授流动岗位设置情况,首批全省共81所高校设置产业教授流动岗位1907个。
  根据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校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近期开展了产业教授流动岗位设置工作。经审核汇总,全省共81所高校设置产业教授流动岗位1907个。
  据了解,应聘产业教授须是具有市级及以上人才称号或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及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并具有一定的销售规模和效益的企业负责人(高级管理人才),且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近5年,作为首位完成人获省部级以上科技、社科奖励,或省部级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
  高校产业教授实行聘任制,按需设岗、公开选聘、择优聘任、合同管理。高校产业教授不在高校人员控制总量范围内,不占用高校现有岗位,高校产业教授岗位津贴不纳入高校绩效工资总量。高校产业教授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具体考核工作由聘任学校负责,考核结果同时反馈产业教授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