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向校园商业行为说“不”

  本报讯(记者 邹爱武)10月8日,菏泽市牡丹区召开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工作会议,就进一步规范校园管理和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向校园商业行为说“不”,净化校园环境,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该区要求各学校切实做到“五不准”:不准机动车辆停放在操场、教学区、宿舍区等学生学习和活动区域。不准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不准在国旗、军旗、红领巾等上做商业广告,干扰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形成。不准利用学校做广告,作出明示或者暗示性的保证、承诺,如“一站式教育”“入住学区房优先入学”“12年教育无忧”等。不准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