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华被评为第四届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

  本报讯(通讯员 张文强 赵平忠)在第四届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评选活动中,沂源县退休教师李振华从30名全国优秀公益人物中脱颖而出,被高票评为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
  本次评选活动于2009年4月15日启动,由民政部等7部门共同主办。经社会各界广泛推荐,评选活动执委会办公室在对众多名候选人事迹材料认真整理的基础上,评选出30名全国优秀公益人物,再从30名全国优秀公益人物中评选出10名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从7月25日到8月3日的10天内,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在新华网、人民网、公益人网等网络媒体刊登30名全国优秀公益人物的主要事迹,在新华网独家接受公众投票。李振华得3854341票,被评为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
  李振华1953年响应号召,告别故乡南京来到沂源县支教,扎根老区教育半个多世纪。50多年来,他无怨无悔,默默耕耘,把全部的爱都奉献给了大山深处的孩子,为改变山区教育面貌倾尽全力。为使更多的孩子学到知识,走出大山,他从工作的第一个月起就拿出工资的四分之一资助贫困生,先后共捐献56.25万元,资助贫困生2000余名。
  李振华曾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71项,连续4届当选山东省人大代表。为表示对他的崇仰与感念,沂源县将他最早工作过的韩旺学校改名为淄博振华学校。以他的事迹为原型的电影《留住青山》在全国上映,成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师德教育的生动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