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批全改作业是对学生的一种尊重

于钦金
  新颁布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要求教师从职业道德的高度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学生。深表赞同的同时,笔者也颇有感慨。
  前几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笔者所在学校推行一项作业批改教改实验,即对一个班级学生的作业,允许任课教师一次只批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下次再批剩余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这样一来,一学期下来,班级当中有一半或三分之一学生的作业得不到老师的亲手批改。虽是学校倡导的实验活动,但学生却不买账。作业未被老师批改在学生看来是极其痛苦的事情,他们总是千方百计地通过别的渠道或方法让老师批作业。
  教师批改作业,看起来是教师对学生作业正、误判断挥笔而就的一种表示符号或寥寥数句的评语,但在学生的心目中却是如此神圣、渴望与渴求。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学生的这种情感反映出其对自身人格的尊重,同时更是对教师及其工作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师生双边互动而形成的相互尊重与理解的情结构建和凝聚,不正是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所需要的吗?
  目前,一些教师在这方面的认识还有待提高。有的教师把目光只对准那些成绩优异的学生,对其作业精批精改,而对那些学习成绩差或者说考学无望的学生的作业则往往是一目十行,蜻蜓点水式地一笔带过,对错题、错字连篇的作业,甚至恶语相加。如此这般,学生会怎么想?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条例,教师要从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和谐、主动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理解,使全批全改作业这些具体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