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

  本报讯(记者 刘凯)日前,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开展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重点评估课程开设、高中文理分科等情况,评估结果将于12月中旬发布。
  据介绍,此次评估将全面调查分析全省中小学校课程管理制度和效能,评估学校的课程开设实际情况和效果,侧重评估课程开设情况、节假日双休日晚自习及学时规范情况、考试与评价规范情况、高中学校的文理分科情况、选课走班执行情况、网上课程管理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情况等。评估分学校自查,各市、县(市、区)初评和省抽查复评三步进行。各中小学校首先对本学校课程实施水平进行自查(10月底前完成);然后,各市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学校的初评(11月15日前完成);在此基础上,省教育厅对各市初评合格学校进行随机抽查评估,12月中旬发布全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结果公告。省教育厅对各市的抽查复评重点针对普通高中,抽查学校数量一般不少于5所,其中包括3所普通高中、1所小学、1所初中。抽查的高中学校中,每有1所经省复评为不合格学校的,扣减该市初评合格高中学校数量的30%;有2所经省复评为不合格学校的,扣减该市初评合格高中学校数量的60%;3所全部不合格的,该市所有高中学校课程实施评估为不合格等级。
  据了解,评价结果将按“合格学校”、“不合格学校”向社会公布。对于“不合格学校”,省教育厅将按管理权限和相关管理规定,撤销或建议撤销其由教育部门已授予的各种称号,并责成限期整改。问题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