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让每位家长都参与学校教育管理

    本报讯(记者 崔方锋 王蕾 通讯员 李丽)2009年暑假,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清怡中学要从原来的老校区搬迁到位于新区的新校区。学校本来打算把初二、初三留在老校。但该校家校委员会召开家长会议讨论认为,学校分为两部分不利于教学和管理,建议全部搬迁。学校采纳了家校委员会的意见,把全部班级搬迁到了新校。像这样的家委会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事情在滨州的中小学随处可见。据了解,目前,滨州市已有461所中小学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也印发了文件要求在全省中小学设置学校家长委员会。而早在此之前,滨州市一些中小学就已经建立起了形式多样的家长委员会。博兴县第一小学在1997年建校初期,就创办了家长学校和博兴县第一小学社区教育协会,吸纳部分家长、社区相关单位的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为会员,为促进学校发展贡献力量。2004年,学校又将教育协会更名为“博兴县家长助教团”,成立了级部和学校两个层面的家长助教团。2009年9月,助教团正式更名为“博兴县第一小学家长委员会”。滨城区清怡中学在2006年就成立了第一届家校联合委员会,并出台了《清怡中学家校联合委员会章程》,通过班级、年级、校级三级家校联合委员会架起家校沟通的桥梁,家校联合委员会会议定期召开,形成例会制度。
  家长委员会起到了学校起不到的作用。针对老师和家长沟通不畅的问题,清怡中学采纳了家校委员会的建议,把每个老师的电话都公布给家长,还开通了网上信箱、网上留言板,便于家长联系。“家委会”副主任李永祥说,过去家长有事不敢和老师直接说,现在通过“家委会”,有什么意见和建议直接就反映到了学校。校长李素香认为,“家委会”是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桥梁,对学校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
  家长委员会还在社会实践、教育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博兴县第一小学改革学校评价单一的模式,让家长和社区参与学生评价,通过家长评价、学生自评、小组评议、社区监督公示等方法,有效地提升了家长的教育价值观,促进了学生全面和谐发展。该学校还邀请环保局的家长进行环保教育,请水利局的家长进行节水教育……这些具有专业背景的家长的讲解深入浅出、翔实生动,深受学生喜爱,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家校协作管理的合力初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