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进行评估

  本报讯 2010年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工作动员会日前在济南举行。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张兴民出席并作动员讲话。
  张兴民指出,开展全省范围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活动,其根本目的就是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中小学课程实施行为,促使中小学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大力提高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这次全省评估,对于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兴民指出,这次评估的主要任务是,依据教育厅制定的《评价方案》和有关文件,全面调查分析我省中小学校课程管理制度和效能,全面了解掌握全省中小学课程开设的实际状况、节假日双休日晚自习及学时规范情况、考试与评价规范情况、高中学校的文理分科情况、选课走班执行情况、网上课程管理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情况等。张兴民指出,课程评估工作要遵循导向性原则、系统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激励性原则。通过评估分析我省中小学课程实施的实际水平、存在的困难及其原因,研究提高我省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的对策。张兴民对参加评估工作的人员还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据介绍,全省共安排8个评估组,进行为期10天的评估工作。评估方式主要是学校自查,各市、县(市、区)初评和省抽查复评三步进行。评估组对各市抽查学校数量一般不少于5所,其中包括3所普通高中、1所小学、1所初中。评估结束后将发布全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结果公告,同时对课程实施中有违规行为的学校进行处理。
  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人、评估专家组成员出席了动员会。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