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县域内后市域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本报讯(记者 管恩武)针对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同一区域内学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完善教师编制管理,促进区域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校长、教师的流动和人员交流,提高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师资队伍水平。到2015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率先在县域内实现均衡发展,逐步推进在市域范围内均衡发展。
  《规划纲要》提出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成果: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搞好城乡新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实行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保证配套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把控制辍学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政绩考核指标;继续实施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扶持工程,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定实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当地升学考试办法;根据需要建设农村寄宿学校,优先满足进城务工人员原居住地留守儿童少年住宿需求。
  《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统一城乡生均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和教师收入标准,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备和待遇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城市学校支援农村学校、强校支援弱校的工作制度。到2015年,率先在县(市、区)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济发达地区实现市域内均衡发展;2020年全省实现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教师,建立区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机制,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择校问题,到2015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同时,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支持发展民办教育,为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提供多样化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