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被批准为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发布日期:2011-01-26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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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付倩)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日前批准,滨州医学院新增为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单位。从2011年起,该校每年5月份可以接受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目前,我省研究生培养高校除一所学校外,其余均成为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多层次培养高端人才的有效途径,为在职人员深造和科研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术平台。
联系电话:0531-51756681,0531-51756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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