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莱芜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静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刚刚颁布实施的《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绘就了我省今后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蓝图。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全面落实国家、省规划纲要,切实推动莱芜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一流教育,建一流名校,育一流人才,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市。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更新人才培养观念,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重点工作如下:牢固树立素质教育理念,努力构建“政府主导、规范管理、课程核心、评价引领、督导保障”的素质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落实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积极开发建设学校课程;扎实推进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完善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制度;不断完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严格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引导素质教育工作重心向更加注重课程实施、提高质量和效益方面转变,着力培养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先进典型。指导各级各学校进一步强化管理,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研究,不断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努力打造优质高效课堂。严格落实责任制,大力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
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
  在学前教育上,将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上,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统一城乡学校办学标准,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力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切实缩小校际差距。进一步完善区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机制。进一步理顺学校管理体制,认真抓好城区初中新建或改扩建,解决好最紧迫的初、高中入学高峰问题。在高中段教育上,加快从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的转变,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打造普通高中教育品牌。在职业教育上,强化对职业教育的统筹,积极探索完善具有莱芜特色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大力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扩大招生规模。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在高等教育上,积极发展高等教育。
加大教育改革开放力度
提升办学水平
  探索建立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大力支持发展民办教育,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管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组织实施六项重点工程,即素质教育推进计划、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德育与师德建设计划、教育体制改革推进计划,积极推进两项改革试点,即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认真抓好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改革,建立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机制,改革完善用人机制,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组织开展“十佳师德模范”、“十佳班主任”、“十佳校长”、“十佳教师”评选活动,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的合作,引进吸收先进的办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积极争取省教育厅支持,在我市规划建设一所本科层次的高等院校,满足社会对高质量、多样化教育的需求。
加强教育系统自身建设
促进教育科学发展
  大力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和文化建设,带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在我市造就一批有思想、有实践、有理论、有成效的教育家。大力实施三项工程:一是机关干部素质提升工程。二是名校长和名师培养工程。推行校长职业化,积极探索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加大对校长的科学管理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校长队伍领导学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狠抓师德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和培训;建立以师德表现为首要内容的教师评价体系,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聘任、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教师教育培训机制,培养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三是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工程。继续抓好“学历教育、集中培训、校本培训、学术交流”“四位一体”的教师教育体系,不断创新培训的形式、内容和方式、方法,逐步完善市、区、学校三级培训网络,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