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给力低碳校园建设

  本报讯(通讯员 赵建伟)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昌乐县结合该县教育资源整合和布局调整总体规划,制定《2011-2013年昌乐县农村中小学“211工程”实施规划》,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211工程”。
  规划要求到2013年全县农村中心初中、中心小学和寄宿制学校,实现综合利用秸秆颗粒、地热、周边热源、太阳能、沼气等能源,解决师生热水、热饭及冬季取暖问题;综合利用沼气技术,解决农村中小学旱厕卫生、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从根本上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卫生和生活条件。
  为保障农村中小学“211工程”的顺利实施,该县成立了由财政、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方案制定、工程资金筹集、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各镇(街、区)的年度考核,实行项目终身负责制,确保项目安全、高效、长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