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完善责任体系推行全员督导

  沂南县多年的实践证明,保证督导效果,提高办学质量,必须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构建教育大督导格局;必须明确督导责任,调动全员督导的积极性。为此,沂南县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在全县推行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
构建垂直责任体系
  沂南县将全县划分为17个责任区和5个责任大区,无论是责任区还是责任大区,既有中学也有小学;既有县直学校,也有乡镇学校;既有办学条件好的学校,也有办学条件亟待改善的学校。每个大区设主任督学一名,由县督导室和县教体局的科级领导干部担任;每个责任区设责任督学两名,由局工作骨干担任;每个学校设立督导办公室,由学校副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每个大区配备一名联络员,由督导室工作人员担任。学校督导室主任对责任督学负责,责任督学对主任督学负责,在全县构建了完善的垂直责任体系。
  各级督学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专项督导,进行随访督导,发现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令其限期整改。据统计,自2008年以来,全县各责任区督学共制发整改通知书131份,限期整改问题208条;尤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问题通报的形式,通报给县教体局,由教体局进行严肃处理。2009年3月,1名责任督学在随访督导中发现,一联办小学借收取作业本费之机,向学生加收5元钱,县教体局立即处理,撤销联小负责人职务,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深刻检查。
构建横向责任体系
  县政府专门制发文件,明确了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建设局、文化局、交通局、卫生局、工商局、广播电视局、交警大队等县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乡镇制度,解决了督政难的问题。为解决县直小学班额过大、校园拥挤的问题,2009年2月中旬,县政府决定筹建沂南县第四实验小学,4月底就办齐了各种建设手续,筹足了建设资金,5月1日开工建设。2010年9月1日,占地62亩、容纳42个教学班1890名学生就读、一期投资2600万元的沂南四小建成交付使用。这是各部门积极作为、高效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同时,各部门认真履行督政责任,重点对乡镇政府教育投入方面进行督导。由于各部门督导到位,全县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有了新突破。2009年、2010年全县分别有10所、15所农村中小学达到标准化。目前还有在建楼房、餐厅41座,全部建成后,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将增加20所。
构建立体监督体系
  为确保教育督导成效,必须实现全社会监督,构建立体监督体系。为此,以县政府的名义,聘请了4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兼职督学,负责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以各乡镇政府的名义,聘请了95名企业家、企业职工、村级干部、农民代表为特约监督员,重点督促指导当地的教育督导工作。在具体工作中,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责任区督学分别负责与兼职督学、特约督学的联络、沟通和组织协调,每半年组织一次教育视察,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通报教育工作情况,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设立专用监督电话,通过报纸、电视,面向全县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全县构建起立体教育监督体系。2010年教师节,县教体局被县政府记集体功一次。
    (沂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