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正式实施

  本报讯(记者 殷雪梅)《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妇女规划》、《儿童规划》),日前经省政府批准颁布实施。这是我省首次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列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6月1日,山东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两个规划的有关情况。
  《妇女规划》首次提出在课程设置、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中体现社会性别意识,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地方法规和公共政策。根据《妇女规划》提出的目标,我省适龄女童学前3年毛入园率将达到75%以上;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以上;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妇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提高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比例;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成人妇女识字率达到90%以上,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提高到98%左右。
  《儿童规划》注重对儿童的优先保护,首次提出为3岁以下儿童免费提供系统保健服务,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进由补缺型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福利转变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在制定法规政策、配置公共资源、资金投入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在新闻发布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说,在儿童教育领域,大家最关心的是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择校问题、素质教育问题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等问题。解决好学前教育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首先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将城市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无偿交付教育部门,用于发展公办幼儿园。农村每个县(市、区)政府都要至少建设一所实验幼儿园,每个乡镇政府都要至少建设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按照一村(社区)一园的原则,落实社区居民和村民自治组织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其次是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奖励和补助。
  张志勇说,目前来我省的流动儿童都是在公办学校上学。“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在社区建立流动儿童就学登记制度,制定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办法,保证流动儿童享有与当地儿童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