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新政助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发展

  本报讯(特约记者 赵丽)教师节前夕,我省接连出台新政,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内涵发展。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通报表彰了近年来在职业教育发展中涌现出来的121个先进集体和148名先进个人,表彰他们为我省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作出的突出贡献,号召全省各级教育部门以他们为榜样,开拓创新,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师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表彰奖励办法》。对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累计获得三个及以上一等奖的指导教师,符合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基本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逐级申报,不占所在地区申报指标,评审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多个一等奖或连续多年获得一等奖的教师,可按规定程序申报齐鲁名师,授予“山东省人民教师”称号。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出台《齐鲁名校长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实施方案(2012-2014年)》。拟从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中遴选30名齐鲁名校长、100名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进行重点培养。培养周期为3年,在培养周期内省财政为每位人选提供3万元的培养经费,经考核合格后,命名为“齐鲁名校长”、“齐鲁名师”。此举旨在以推动教师专业化为引领,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提高区域内教育教学质量,从而带动全省职业教育行政管理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