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教育投入大幅增长促教育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 刘 凯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逐年加大教育投入,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大幅度增长,促进了全省各类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我省教育经费总投入,由2005年的474.71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372.8亿元,年均递增19.32%,较“十五”末增长188.56%。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由2005年的286.49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122.51亿元,年均递增25.48%,较“十五”末增长290.41%;非财政性教育经费,由2005年的188.22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250.28亿元,年均递增4.86%,较“十五”末增长32.98%。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由2005年的254.06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986.92亿元,年均递增25.38%,较“十五”末增长288.46%;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由2005年的243.25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968.83亿元,年均递增25.9 %,较“十五”末增长298.29%。
  在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的同时,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根据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科学统筹规划,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逐步深入
  我省从2006年通过建章立制,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完成了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准备工作,从2007年春季学期正式实施。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共同承担,中央承担40%,省以下(含省级)承担60%。2007年,我省各级财政共筹措改革经费40.7亿元,在2008年调整投入政策投入56.2亿元的基础上,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60.4亿元,2010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68.55亿元。
  ——逐年提高了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在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免除了杂费的同时,提高了生均公用经费定额。2007年,我省农村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为240元,农村初中为340元;2008年,农村小学为295元,农村初中为445元;2009年,农村小学提高至400元,农村初中提高至600元(含冬季取暖补助50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按“一费制”标准(小学260元,初中370元)免除杂费,并从2010年起,提高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最低标准,小学提高至400元,初中提高至600元,实现了全省城乡统一标准。2010年,农村小学又提高至500元,农村初中提高至700元(含冬季取暖补助50元)。2011年,农村小学进一步提高至600元,农村初中提高至800元(含冬季取暖补助50元),特殊教育提高至3000元。
  ——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目前我省按照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的标准,向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按小学每生每年15元、初中每生每年20的标准,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按“一费制”标准,对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我省对教科书的采购实行了省级财政统一采购,由中标单位将教科书统一发放到学校。
  ——进一步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基本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00元提高至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享受补助的困难学生占寄宿生的比例不低于8%,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基本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至小学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享受补助的困难学生占寄宿生的比例不低于8%。2012年又提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小学由每生每年750元提高到1000元,初中由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1250元,补助标准由8%提高到了10%。
  ——从2009年始,我省按国家要求,取消了农村中小学寄宿生的住宿费。
实施各项改善办学条件工程,
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09年5月8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工程方案,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列为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2009年,全省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后,将原来实施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任务并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一并实施。截止到2012年8月,全省已开工学校11375所,开工项目47576个,开工面积3985.38万平方米,已竣工学校8686所,竣工项目44956个,竣工面积3521.98万平方米。全省累计投入资金总额275.26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94.4%。近几年,全省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含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成效突出,有效缓解了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解决了中小学校舍面积不足的问题。
  ——实施农村中小学“211工程”。为改善农村中小学卫生和生活条件,逐步解决农村中小学生喝热水、吃热饭和冬季取暖问题,推进农村中小学改厕治污,我省于2008年启动了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即热水、热饭、取暖、改厕,简称农村中小学“211工程”)试点工作。2008年,省财政结合中央财政支持共安排专项经费5000万元,用于补助农村中小学“211工程”试点工作,补助“两热一暖”工程20个、“改厕”工程120个。2009年,省级财政结合中央财政支持安排2900万元,补助116所学校进行改厕治污,建设生态校园;安排4140万元,补助76所学校利用太阳能、地热、秸秆锅炉取暖。2010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211工程”的意见》,决定在全省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211工程”。
  ——实施农村中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更新配备工程。2006年,我省决定实施农村中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更新配备工程。省级财政补助4亿元,利用5年凤凰彩票完成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更新配备任务;补助6600万元,利用3年左右凤凰彩票,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更新配备任务。
  教学仪器更新配备工程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工程实施采取“集中采购、配置实物”的形式,由市或县教育部门集中组织采购,向学校配发实物。到2010年底,全省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7.3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仪器更新配备,投入0.98亿元用于特殊教育学校仪器更新配备,特殊教育学校全部完成配备任务,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任务于2011年全部完成。
  ——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2009年5月1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电视会议,对全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截至2010年底,省财政厅已拨付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奖补资金21.38亿元,为确保全省化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大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力度,
并做到逐年增长
  为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步伐,我省各级政府都将学前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重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幼儿园建设及办园条件改善。2011年,全省共投入资金33.4亿元,新建、改建了一大批标准化幼儿园。其中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乡镇、村级幼儿园以及民办幼儿园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中央安排专项资金5.5亿元用于我省农村幼儿园建设。2012年,省级财政又安排专项资金7000万元,用于补助各地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农村村级幼儿园建设;安排3000万元,用于支持民办幼儿园建设。市、县级政府也都安排相应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加大对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支持力度,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省确定了重点建设的200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005~2012年,按照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有关文件要求,我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项目支持,有156个装备水平较高、资源共享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得到中央财政支持。同时,省政府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实训基地教学仪器及实验实习设备购置。截至目前,全省共投入资金1.5亿元,新建标准化实训基地100个。自2009年起,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每年举办一次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强化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不断加大高等教育投入,
积极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高校生均综合定额逐年提高。2007年,我省按学校类别核定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定额经费分别为文法、财经类高校3200元/生,综合、理工类高校3400元/生,师农类高校3900元/生,体育类高校4400元/生,艺术类高校5700元/生;此外,博士研究生12000元/生,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从2008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定额经费由按学校类别核定转为按专业类别核定,核定办法更加科学。2011年起又进一步规范了学生定额分专业、分层次的核定办法。
  ——高校化债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2011年7月,省政府召开了高校债务化解工作会议,提出了“通过多渠道筹集债务化解资金、建立高校债务化解奖励机制等措施,到2012年底,确保我省公办普通高校化解债务80亿元,争取化解债务100亿元,努力将高校债务降至合理水平”的工作目标。省、市政府与所属高校签订《山东省高等学校债务化解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和责任。2011年,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共化解高校债务60亿元,其中省市财政安排资金化债32.5亿元、统筹中央奖励资金化债15.1亿元,引导高校资金化债12.4亿元。全省高校银行贷款由2010年的199.7亿元,降至139.7亿元,负债率由133%降至93%,降低40个百分点。根据2012年工作计划,到今年底,将超额完成化债目标,化债金额将达到120亿元。
健全机构,完善政策,
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为把党和政府不断出台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十七大以来,我省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推动学生资助管理队伍建设,不断建立健全管理机构。目前,全省17市及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高校和中职院校均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安排了专职人员。各高校和中职院校学生资助机构也不断建立和完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
  ——建立了覆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普通高中实行以政府助学金为主体,以校内奖学金、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普通高中学校助学金、奖学金。学前教育设立了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
  ——经费投入不断增加,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据统计,我省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前教育按各项资助政策投入的财政资金累计8915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