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政府财政惠及困难家庭幼儿
发布日期:2012-10-15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浏览次数:2220次
本报讯(记者 李强 通讯员 杨伟)淄博市淄川区健全学前教育困难幼儿救助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从2011年起,淄川区设立全区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对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分“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3个档次,分别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600元、700元补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助学金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平均资助面为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幼儿的10%。
在发挥政府助学主渠道的同时,该区多管齐下,要求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按3%~5%的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为加强救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淄川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贫困幼儿认定制度,实行资助公示制度。区教体局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资助经费、虚报儿童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
联系电话:0531-51756681,0531-51756682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250002)
0531-51756739
(凤凰彩票凤凰彩票为凤凰彩票凤凰彩票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