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全面启动营养改善计划

  本报讯(通讯员 张明坤)“真是感谢党的好政策,俺孙子以后每天都可以享受10块钱的营养补助了,一年就能补助3650块钱!”9月27日,郭楼镇中心小学五年级2班贫困孤儿徐安胜的奶奶刘广英将户口本交到班主任老师于德福手中时,对汶上县刚刚启动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赞不绝口。
  “和徐安胜一样,我校12名孤儿、2名低保家庭学生和112名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这学期起都能享受到党的这一好政策。”郭楼镇中心小学校长蔚承金高兴地向记者介绍。记者从郭楼镇教育体育办公室上报县教体局的报表中获悉,郭楼全镇7所中小学共有21名孤儿、140名低保家庭学生和639名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受益于这一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据了解,自2007年起,汶上县即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的学杂费、书本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中小学生营养不良问题仍然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为突出。为进一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汶上县政府按照市相关通知精神要求,决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范围包括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的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范围不少于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5%。补助标准为在校孤儿按每年365天补助,每生每天补助10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按每年在校200天补助,每生每天补助10元;低保家庭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年在校200天补助,每生每天补助3元。按此标准,汶上县义务教育阶段8万多中小学生仅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项就有1.3万多贫困生受益,受助金额每年近800万元。
  按照济宁市政府统一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孤儿、低保家庭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补助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餐补助所需资金市、县按比例分担,其中济宁市、汶上县分担比例为7:3。学校有食堂等就餐条件的,将补助资金打入学生就餐卡或以饭票形式发放到学生手中;学校暂时没有就餐条件的,采取个人或家庭托餐形式,为学生统一办理营养餐银行卡,直接将补助资金打入学生卡中,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待学校具备供餐条件后,将补助资金打入学生就餐卡或以饭票形式发放到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