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12初级中学同学投票决定犯错是否受罚

    据《武汉晚报》报道 学生犯错误后该接受何种惩罚不再由老师一人说了算,而是由全班学生共同表决。近来,武汉市第12初级中学初三(1)班推行的这种制度,让学生发挥了自主能力。
  初三(1)班共50余名学生,在班级日常活动中,班主任赵英俊将很多事情都直接交给学生自己处理,很多班规都由学生自己制定,对犯错误学生的惩罚,也由全班成员共同探讨处罚形式并投票,三分之二通过才可施行。
  赵英俊老师举了个例子:一名学生偷懒抄其他学生作业应付老师,被发现后,老师向其他学生征求该如何处罚这名学生。全班同学七嘴八舌讨论一番后,有人建议,先请老师对这名学生进行口头教育,如果再犯,就必须写反省材料,如果还是无法改正,就得抄写多遍课文,直到他改正。通过投票,这种处罚方式获得了全班大部分同学的支持,而犯错误的同学也对这样的惩罚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