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就贯彻落实违规办学责任追究办法作出要求

  本报讯 在日前召开的全省基础教育年度工作会议上,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指出,当前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大力推进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
  张志勇指出,要深刻领会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十八大提出的人民满意、优先发展、立德树人、素质教育、协调发展、教育公平、教师队伍、综合改革等一系列对教育工作的总体战略部署,从教育公平、教育本质、教育差异、根本利益、教育科学、教育主题、教育民生等方面全面推进教育质量观的系统变革。要全面加强德育工作,巩固和深化素质教育改革成果,继续加快学前教育,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努力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各市教育改革的品牌。
  张志勇指出,规范办学是对师生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最大保护。全省上下必须在贯彻落实《办法》上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他要求,各地要始终不渝地抓好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大力推进依法治教,特别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办法》。一是各市要组织教育干部、中小学校长、广大教职工学习《办法》;二是各市要制定具体贯彻方案,并报省教育厅;三是各市、县要进行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四是全面推行“课程、课时、作业、考试、节假日安排”网上五公开活动;五是继续搞好全省各市课业负担监测工作;六是继续发挥违规办学行为曝光台的作用;七是省、市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违规办学行为的问责。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