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省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76.2%

本报记者 刘凯
  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根据已公布的2012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全省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为76.2%,比2011年提高2.3个百分点,提前三年完成教育规划纲要和学前教育普及计划中提出的“到2015年,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到75%”的目标。2012年,全省共有幼儿园17530处,其中公办幼儿园10145处,比2011年增加663处。
提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目标,
破解“入园难”“入园贵”
 据介绍,省教育规划纲要是我省到2020年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首次提出建立“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并提出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目标,即到2020年,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到85%,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分别占总数的80%。为完成此目标,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系统的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标准,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提供了依据。省教育厅于2010年出台了《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对城市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的设置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园舍建设标准、设施设备配备标准、教职工配备标准、经费保障都给予了明确规定。
  省委、省政府将学前教育作为普及普惠性教育的起点,纳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民生工程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国率先提出了“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为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政策。2010年,省政府召开学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2011年,省政府召开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会议,将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作为重要内容。2011年9月,省政府召开常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前教育工作,要求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尽快出台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省政府将学前教育纳入2011年和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并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省学前教育普及计划提出了学前教育发展的保障措施。为将省教育规划纲要落到实处,2011年初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山东省学前教育普及计划(2011-2015年)》,决定建立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县乡两级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努力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普及计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到75%,公办及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总数的70%,7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为全省学前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
  编制和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为学前教育发展的助推器。为科学编制和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省政府下发了《关于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原则、目标任务、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根据各地编制的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全省计划投资金额为138亿元,将增加103万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机会,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将达到80%以上,有效缓解“入园难”和“入园贵”问题。
  制定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经过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省编办、教育厅、财政厅制定了《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编制标准》明确规定了适用范围、核编人员、核编标准等。《编制标准》的出台,解决了制约学前教育发展至关重要的瓶颈问题,为教师队伍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扩大了公办教师比例,为公共财政进入幼儿园提供了渠道,进一步提高公办园的公益性质,成为学前教育发展的强有力助推器。
创新体制机制,为适龄儿童
提供更加优质学前教育
  为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目标任务,省教育厅将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首要任务,作为贯彻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着力于改革创新,打破阻碍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教师队伍管理体制和经费投入体制等,有力地推动了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努力为更多的适龄儿童提供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机会。
  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系统的幼儿园办园基本条件标准,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提供了依据。为加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规范幼儿园基本条件标准,省教育厅于2010年出台了《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对城市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的设置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园舍建设标准、设施设备配备标准、教职工配备标准、经费保障都给予了明确规定。标准的出台,为全省幼儿园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标准要求,对幼儿园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也成为全省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和评估的重要依据。
  在全国首次开展乡镇中心幼儿园认定工作,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带动农村学前教育水平的整体提高。乡镇中心幼儿园是建立农村学前教育体系的龙头和骨架,在农村学前教育中承担着承上启下、示范带动、发展导向、实践创新、管理指导等职能,其质量与水平关系到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全局。为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及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乡镇(街道)都要建设1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并在2013年全部通过省级认定。到2012年,全省共有746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通过省级认定。
  首次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评估,调动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为推动学前教育的发展和普及,在将学前教育纳入省级教育综合督导和对教育工作示范县评估范畴的基础上,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评估方案。2012年4月,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级政府进行学前教育专项督导,特别是对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导。督导肯定了学前教育发展取得的成绩,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整改措施。这是全省教育史上首次对学前教育的专项督导。
  在全国率先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政策,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2011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出台了《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每年核拨3000万元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按照“奖补结合,以奖为主”的原则,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扶持。2012年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条件及程序,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不断提升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切实提高幼儿教师培养质量,大力开展幼儿教师培训成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严格标准,不断提升教师培养质量。2012年,全省中专层次的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停招,幼儿师范教育完全纳入高等教育体系。目前我省幼儿教师培养任务主要由19所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学校承担,实行全科综合培养。多措并举,大力开展幼儿教师培训。目前在我省,一个基于信息技术、高层课程专家团队引领的、骨干研修与全员研修相结合的、集中研修与日常研修相统一的教师持续跟进专业发展机制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