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推行“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

  本报讯(通讯员 军文)为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实施“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的意见》,推行“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
  据了解,青岛市教育局这次公布了干扰幼儿园、托儿所正常工作秩序等8种违法情形适用于“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市教育局将“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实施行政处罚”作为处室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处室年度考核,要求各行政执法处室依照“三步式”确定的程序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安排专人靠上抓,确保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取得实效。同时,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动情况,及时对适用“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的处罚事项及适用情形进行调整,对不按规定实施“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的进行责任追究。
  据悉,在教育行政执法中推行“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是指在行政处罚中,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先教育规范、再责令整改、最后实施处罚”的一种人性化执法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