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九项新规重拳“减负”

  本报讯(记者 赵云福 通讯员 高洪俊)日前,潍坊市就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考试管理作出9项规定,对规范日常考试、规范统考行为、考试收费管理、考试方式多元化等9方面提出要求。 
 2012年,省教育厅普通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结果显示,潍坊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三个学段的学生课业负担在全省17市中最轻。与此同时,潍坊市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中小学教育的满意度连续5年名列全市各行业首位,“轻负高质高满意度”的潍坊素质教育特色引起全国瞩目。近日,他们仔细对照国家、省所有监测指标,针对所有监测指标中相对薄弱的义务教育阶段考试管理出台了9项新规,向“减负”再出重拳,力求不留死角。
  一是正确认识考试的功能。在今天,成才的模式已经逐渐多元。考试原本是专业性很强的评价行为,由于缺乏政策、程序、组织、智力上的保障,结果被非专业化处理了,考试也就异化为只重甄别与选拔,忽视了反馈、激励与改进的功能。基于此,潍坊市教育局提出,避免过分强调考试的甄别和选拔功能,切实发挥考试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作用,引领学校、师生、家长、社会树立正确的考试观、质量观、人才观,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
  二是严格规范日常考试。当前日常教学中,不少学校频繁地进行周考、月考、单元考、期中考,考试次数过多过滥,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潍坊市教育局明确规定,日常考试包括学科单元测验和期中、期末考试。学科单元测验,由任课教师或教研组进行命题(也可学生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每个学科每个单元可进行一次测验;期中和期末考试,由学校根据教学安排在学期中间和学期末放假前一周自行命题并组织实施,小学只组织期末考试,不得组织期中考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不得统一组织面向学生的期中、期末考试;严禁学校、年级统一组织周考、月考。
  三是严格规范统考行为。统考统练在一定程度上是为单纯追求升学率服务的。减少统考统练,可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有利于专家办学、特色办学。潍坊市教育局规定全市每年统一组织一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一次抽样监测。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任何面向中小学生的统一考试、竞赛或考级等。
  四是科学命制试题。传统的考试以知识的再认、再识、再现为主,过分强调记忆性,对于情感、能力、价值观以及方法过程性的考查涉及甚少。为使考试能准确反映教与学的过程和现状,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同时通过考试改革,推进课程改革,引导课堂教学方式的改进,潍坊市教育局要求,学校日常考试命题要严格依据国家学科课程标准,杜绝设置偏题、难题、怪题。考试内容在考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意考查学生灵活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能力,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程度。
  五是提倡考试方式多元化。建立全新的考试体系,是推进素质教育面临的最重要任务。潍坊市教育局反对将书面考试、书本知识考试作为考试的唯一手段,积极倡导用各种灵活的方式、多元的途径全面、综合考查学生的能力与素质。他们鼓励学校采用开卷考试、实验操作、听力测试、辩论、情景测验、成果展示、小论文以及面试答辩等多种考试、考查方式。
  六是规范考试结果呈现方式。以学科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价学生的方式,会埋没学生的闪光点,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张扬和全面发展,甚至使不少学生陷于分数焦虑之中。为了使中小学的日常考试能回归诊断性评价的本来面目,潍坊市教育局要求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学科单元测验实行无分数评价,义务教育阶段期中、期末考试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
  七是科学运用考试结果。把所有考试的结果都转化为分数,甚至给学生排队,考试变成赋予分值与名次的竞技场,给学生精神方面造成的负担,比学业负担更重。潍坊市教育局规定,考试成绩应单独反馈给学生,并作为考查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学校和个人不得公开发布学生成绩,不得以任何方式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排座次,对学生进行分类和定性。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使用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排队、排名。
  八是严格招生考试管理。潍坊市教育局坚守管理底线,重申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就近免试入学,不得举行和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全部采用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不得以任何考试、考查等选拔性方式以及查看各种标志性成果和竞赛成绩来录取学生。
  九是严格考试收费管理。潍坊市教育局严肃强调杜绝乱收费,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任何考试、考查等不得向学校和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为保障新规落到实处,潍坊市建立了严格的公开、监督检查和问责制度。9项新规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在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室内进行张贴,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投诉。对违规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