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评民办学校优秀教师

  本报讯(记者 付倩)为表彰民办学校先进典型,推广民办教育教学经验和成果,促进民办教育办学水平的提高,经省教育厅同意,省民办教育协会决定开展“山东省民办学校优秀教师、优秀科研成果评选表彰活动”。
  全省所有经合法注册的民办学校,包括民办高等学校、民办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不含培训机构),其在册在岗专任教师均可参评优秀教师。全省共评选表彰民办学校优秀教师200名,其中民办高等学校40名,民办职业学校30名,民办中小学80名,民办幼儿园50名。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民办教育科研人员、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举办者、教师和管理人员均可提交参评优秀科研成果。优秀成果表彰数额不限,获奖名额占参评数量的80%。按3:4:3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进行表彰。
  各民办学校优秀教师和优秀科研成果评审表报送凤凰彩票到各专业委员会的截止凤凰彩票为2013年9月10日,2013年10月20日前省民办教育协会组织专家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