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制度设计

本报记者 范宗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整一年前,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分别将“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研究”确定为省委常委重大调研课题和省政府教育专项调研课题,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同志负责,成立了由教育、编制、发改、经信、财政、人社、国税、地税、政府研究室负责同志组成的调研组。调研组到潍坊、德州等地深入调研,先后20余次召开研讨会、调度会。在此基础上,省政府组织教育、编制、发改、经信、财政、人社、国税、地税、政府研究室9个部门,历时两个月,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之后,有20多个关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文件陆续出台,其密度之高、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日前,省教育厅有关方面负责人对记者说,山东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制度设计已基本完成。
制度设计一:
建立与普通教育并行并重的
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仅局限在中等职业教育(高中)、高等职业教育(大专)两个层次,没有真正意义的本科以上职业教育。这在客观上导致许多有资格、有愿望、有能力继续深造的职校学生及家长普遍认为上了职业院校就定了“终身”,意味着没有大的发展空间,也带来职业院校吸引力不强、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及管理困难等问题。上世纪80年代,一位访问德国归来的人士介绍,在德国,拖地板擦子这个专业可以拿到专科学历。学这个专业的学生要认真学习在不同温度、湿度和环境下拖地板的技能。在德国人看来,这种技能可以与专科学历匹配。而在我国,人们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认识还存在着差距。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在制度设计上引领人们正确地认识技术技能型人才,尊重技术技能型人才。山东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正是从招生考试这个关键部位入手,系统性地设计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
  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建立“知识+技能”春季招生考试制度,是山东省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迈出的第一步。2012年5月,山东省首次举行春季高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专业理论基础和专业实践基础,总分为700分。内容涵盖种植、养殖、机电、计算机、护理、煤炭等15个专业类别,并纳入招生院校当年招生总规模。同时,春季高考本专科志愿填报和夏季高考同步进行,均实行批次征集志愿。春季高考整合了中职对口升高职考试和普通高中升高职考试,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也面向普通高中招生。2012年、2013年春季高考,报名参加人数均达到四五万人。2013年春季高考考生人数50485人,计划招生31195人,其中本科5295人,专科25900人,是2012年的两倍多。此外,2013年山东省有29所高职院校进行了示范性高职院校单招,共有36014人报考示范高职单招,最终录取23639人。
  在2012年、2013年春季高考中,没有设立英语考试,而是增加专业理论基础和专业实践基础两项内容,具有与普通高考不同的特点。在两年春季高考实践的基础上,2014年,山东省春季高考将增加技能测试的内容,技能考试占230分,占到总分的31%,使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更加完备。据初步统计,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考生为99699人,比2013年增加37853人,增幅61%。
  有关人士说,这是中国教育史上的一次对于招生考试制度的革命性创新。古代的科举考试实际上是“社会管理学专业”单一的考试,而近现代的考试制度增加了理工科的考试,但长期以来缺乏对技术技能的单列考试。山东省的春季高考建立了专业技能考试制度,在中国教育招生考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在春季高考的基础上,2013年夏季高考中,山东省又试点了“3+4”、“3+2”的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在全省8所中职学校、11所高职学校和12所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3+4”分段贯通培养招生试点。
 “3+4”即“中职加本科”,引导和选拔部分初中成绩优良的毕业生进入试点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后,经考核测试,择优进入对应的本科学校学习4年,系统培养本科层次实操技能优秀、专业理论扎实的技术技能型人才。2013年先在8所中职学校10个专业点进行试点,对应我省青岛科技大学等4所本科高校。
  “3+2”即“高职加本科”,参加夏季高考的考生,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录取,以专科生身份进入试点高职高专院校学习,前3年在高职高专院校培养,第3年经考核测试,择优进入衔接本科高校学习2年。2013年试点高职院校11所,共12个专业,衔接本科高校有济南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等10所高校。
  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省不是将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纳入普通教育的本科,而是要求这些原本是普通教育的本科通过专业和教学方式的调整,加快自我转型,主动对接职业教育的培养体系。2013年7月,省教育厅专门下发《关于制定应用型本科与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督促有关应用型本科专业突出职教特色,立足于培养高端应用型人才,并遴选了200个本科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形成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能力。这样,山东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就具备了中职、高职、本科上下贯通的人才培养“直通车”。学专业技能,可以拿大专、本科甚至研究生学历将会成为人们司空见惯的现实。这对于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提升“中国制造”的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在上下贯通的同时,山东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还在“左右衔接”上作了制度设计,即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将在同一平台招生。今后,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并在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实现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这样就为报考职业教育打开了生源大门。不论是报考了普通高中还是中职学校,都可以通过职业教育招生考试的“直通车”,实现自己的“大学梦”。
  作为“左右衔接”的一部分,近期,省教育厅与省人社厅联合出台了《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实施方案》,方案在自愿合作的基础上,遴选具备一定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结对合作培养学生,支持具备一定学力基础的学生完成学业取得专科学历证书和预备技师证书。这样,合作办学的技师学院的学生解决了学历问题,而职业学院的学生则解决了预备技师证书的问题。山东职业学院与山东技师学院在见到合作文件后,迅即展开合作办学事项的洽谈。
  山东省在国家总的招生考试制度大框架下,初步探索形成了具有职业教育鲜明特点的招生考试体系,打破了现行职业教育向上不能贯通的体制“天花板”,改变了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仅局限在专科以下层次的落后局面,在建立上下衔接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上迈出了决定性步伐。这一重大改革探索,向社会释放了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构筑与普通教育并行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强烈信号,增强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其对职业教育发展乃至整个教育的综合改革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
制度设计二:
建立规范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
  职业教育是与社会经济发展联系最为紧密的教育。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与开发,不仅关系到办学质量、学生就业,而且深刻影响着一个区域经济的发展。 
  2011年以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每年划拨专项资金,用于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工作。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分3批安排了100个中等职业教育和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任务,其中,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61个、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39个。
  在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过程中,山东省要求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行业技术规范的有效对接,开发出一套完整的能指导全省各学校相关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改革调研报告、教学计划安排、课程(项目)教学标准(含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师资配备标准、实训室及实训设备配备标准、实训材料消耗标准等。2013年9月,经各地教育部门及牵头学校、参与学校、行业企业等共同努力,第一批32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任务已经完成,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发布。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作为全省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及评估和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春季高考命题的依据,是建立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的平台,是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保障。
  同时,山东省根据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和高校分类改革的客观需要及职业教育的内在要求,组织成立相应类别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建立一个个应用型本科、高职、中职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实现职业教育不同层次、不同特色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
  山东省还积极探索专业教学考核与技能鉴定结合办法,从2013年起,将中等职业教育“双证互通”试点扩大到所有合格学校。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支持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高职院校毕业生取得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按照培养培训与考核鉴定分离原则,选择部分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制度设计三:
建立充满生机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职业教育必须瞄准企业的用人需求办学,企业也要依靠职业教育提供掌握熟练技术技能的人才。为使职业教育与企业更好地对接,有效解决校企合作“一头冷、一头热”问题,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近期联合下文,出台9项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对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为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支付的报酬等费用支出,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山东省还出台了《山东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这是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向集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的有力举措。在制度设计上,《山东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将职教集团定义为“以政府为主导、行业组织为指导,以专业或专业群为纽带,以企业和应用型、技术技能型院校为主体,实现企业行业与学校共同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产教联合体”。并规定,职教集团理事单位中职业院校不得少于15个,其中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少于10个,且必须有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参与,企业、行业组织和科研机构等单位不得少于40个。成立职教集团的目的是实现职业教育城乡联动、区域联盟,学校、企业、行业的人才培养培训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城乡互动、共同发展。职教集团要组织成员单位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定期组织调研现代企业用工需求,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和教学内容、职业技术人才培养标准,做到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教材选用和教学考核评价标准的统一,带动成员单位和全省同类专业院校的专业教学改革。职教集团成员学校、企业中的实验室、产品检测室、实训中心、实训基地要面向所有成员学校开放,建立健全共享资源的管理制度和运行规范。
  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将研究制定促进和鼓励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在各种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经费安排上,优先考虑开展集团化办学的职业院校,使其尽快成为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企业人才培养培训的重要基地。
  可以想见,职教集团将会成为山东职业教育的“集团军”,以充满活力的校企合作机制,有力地推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大踏步地提升山东经济的发展水平。
制度设计四:
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
队伍建设有效机制
  职业教育的师资,具有与普通教育的师资不同的特点。山东省《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总额的80%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20%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用于聘用专业兼职教师。这为更多业界精英走进学校,职业院校引进富有实践经验的优秀专业人才作为兼职教师提供了机制保障。
  为确保职业教师队伍的质量,我省将制定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师准入制度实施办法,从适应职业教育需要出发,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以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遵照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教师。专业教师招聘要以测试专业技能和执教能力为主,将专业工作经历和职业资格作为基本条件;在专业教师紧缺的情况下,允许教学急需但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业人才参加学校招聘,合格的先作为兼职教师使用,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再转为正式教师。
  为使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管理更加具有职业教育的特点,山东省还将出台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办法,将教学实绩、技能水平、技术研发成果等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鼓励教师取得多个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职业资格。从2013年起对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分类评审,2014年在中职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
  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下,一支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专兼职结合的职教师资队伍将会取代原先带有很强普通教育色彩的师资队伍,为职业教育人才的培养奠定基础。
制度设计五:
建立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经费保障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基础。2013年9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文,规定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由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扩大到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
  10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又联合下发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免学费补助转换为按专业补助公用经费的新机制,对第三年级同样全额拨付公用经费,对不同专业类别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及实习实训责任保险也纳入了生均公用经费拨付范围。要求国家中职示范校、省规范化中职学校2014年落实到位,其他学校争取2015年落实到位。
  在经费落实责任上,通知明确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全免学费以后,省财政对各市、省直管县继续按标准给予免学费补助。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高出免学费补助部分,省属学校由省财政负责落实,其余学校由市、县财政负责落实。这样就完成了将中职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制度设计。
  同时,我省加大省本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实施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建设工程,支持以市为主统筹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十二五”末原则上每县建成1所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启动省级示范校、优质特色校建设工程,2020年全省建成300所规范化学校和100所示范校、优质特色校。
制度设计六:
建立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制
  近期,青岛市政府出台文件,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这是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形成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制的举措。同时,山东省还在青岛、潍坊、德州市开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社会保障与公办学校教师同样待遇试点。
  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各种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应当受到鼓励。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积极探索职业教育的多元化办学模式,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资兴办职业教育,支持集团化办学、区域合作办学。
  从2014年起,我省将通过采取财政奖补、选派公办教师支教、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2013年年底前研究制定民办职业教育实行营利性、非营利性分类管理办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土地、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民办职业院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聘、进修培训、评先选优、课题申请、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建立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制,正是把一切兴办职业教育的力量充分动员起来,凝聚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上,让技术施工的质量、安全、效益明显提升,让“中国制造”的品牌名扬四海。
制度设计七:
建立市域统筹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
  职业教育是直接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的教育,理应成为当地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施政平台。山东省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把加强市域政府统筹职业教育的功能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近期,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编制各设区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指导意见》,对设区市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统筹作用作出指导。
  在这份指导意见中,列出了强化市级职业教育统筹职能、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建立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路径、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和示范性实训中心建设、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积极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强化公共财政保障、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等市域统筹的九大任务。其中,在优化职业教育的专业结构这一任务中,要求市级政府紧紧围绕区域经济转型、主导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和社会建设的需要,加大专业设置调整力度。要科学规划学校专业发展和建设分工,淘汰落后专业,新设一批紧缺专业,积极培育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和专业群,打造职业教育专业品牌。在专业发展和课程设置上,既要考虑社会需求和促进就业,又要兼顾人才成长路径的接续贯通。鼓励企业、行业参与学校专业建设,共同制定专业课程设置方案,将先进的生产服务标准转化为人才培养标准。
  如果市级政府能够做好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这篇文章,就会将职业教育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使其发挥出巨大作用。没有人才,做不成任何产业;没有产业消化,职业教育就是无的放矢。而市级政府恰好可以担当起将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融合为一体的任务。
  五部门下发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各设区市注重职业教育与区域产业发展对接,突出办学特色,实现差异化发展。并特别指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济南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着力打造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职业教育发展高地;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西部经济隆起带,加快建成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富集区;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德州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和青岛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这就为各区域职业教育与当地产业发展融合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关键在制度设计。山东省根据《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用一项项政策的出台,精心、细致、有条不紊地进行了制度设计。这一项项制度设计,在山东职教界带来一次次的震动和欣喜。随着这些制度设计在实践中的运行,一个充满生机、活力和吸引力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必将出现在齐鲁大地上。没有职业教育的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的现代化。在山东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巨轮破冰前行的铮然作响中,职业教育的春天正向我们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