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全面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

  本报讯(通讯员 陈敏)现代大学要按章程办学,中小学怎么办?日前,山东省实验中学等24所济南市直属中小学的章程全部制定完成,并通过教育局审核获准实施,成为各学校依法治教的“基本纲领”。
  济南市教育局局长陈东生表示,全面推进中小学校章程建设,是济南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学校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管理水平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但在学校章程制定的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只是指导者,而非管理者。
  2008年,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学校发展性综合评价体系的意见(试行)》中,明确规定学校应依法制定学校章程。但受学校重视程度和建章立制能力不足、缺乏专业指导等因素的制约,存在章程建设滞后、技术不高、程序不严、内容繁杂,甚至与上位法冲突等问题,学校章程建设步伐缓慢。
  针对这些问题,济南市教育局于2012年3月出台了《济南市学校章程管理办法》,首次对学校章程的概念、内涵、特性、地位及基本结构、主体内容、语言文字等技术性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和指导,济南市各级各类学校正式进入“建章立制”时代。
  随后,济南市24所直属学校分别成立由校长挂帅的学校章程起草小组。经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及家长意见、教代会审议、主管部门审核等严格程序,这24所学校先后分三批次颁布实施章程。目前,济南下辖各县(市、区)属学校章程制定也已陆续展开。
  “中小学章程的内容,合法为本,特色为先,重在引领学校创新发展。”济南市教育局宣传法规处处长李艳表示。从已颁布实施的24所中小学校章程来看,除学校基本信息、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外,章程还详细规定了学校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教育教学、总务后勤等常规管理制度,以及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基本涵盖了学校日常管理过程和内容。在具体内容方面,一些体现学校个性特征的特色条款,成为学校章程的亮点。
  山东省实验中学的章程提出:“倡导学生自我教育,大力开展‘实验学子修身行动’,实施实验学子综合素养提升工程。”而“实验学子修身行动”是该校自2005年开始实施的特色德育项目,其目的在于将传统文化与学校德育相结合,培育有优秀传统文化底蕴的现代中学生。济南舜耕中学则把“弘扬舜德,做知书达理的舜耕学子”载入学校章程。济南幼儿师范高专常春藤附属小学则在学校章程中首次引入了“罗伯特议事规则”概念,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章程要合法、有特色、民主、可操作,我们鼓励和倡导学校在自主创新发展中形成制度,促进学校发展。”李艳说。
  济南市教育局要求,学校章程制定后,一是要以章程为核心,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制度,二是要以章程规范学校领导依法管理、教职工依法施教等行为,提升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山东省实验中学校长王品木说:“章程制定后,更重要的是执行。只有依章程管理,才能让章程成为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重要保障。”
  济南幼师高专常春藤附属小学校长马钢表示,学校章程的实施有效减少了“政以人举”的弊病,提高了干部教师对程序正义的认识,成为学校由人治走向法治的前提。
  “作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前提下,鼓励学校依据章程自主实施管理。我们只对学校章程进行合法性审查、底线审查,防止学校章程与上位法及教育方针政策相抵触。”李艳说,“对于章程内容,教育行政部门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就是要指导学校建立健全‘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科学管理机制。”
  根据济南市的工作计划,全市所有学校须在2014年底前完成章程制定工作,进一步加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学校管理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创特色促发展,不断提升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