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始试点认定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

  本报讯(记者 高原)为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职业教育,加快现代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我省2014年起在青岛市、潍坊市、德州市开始试点认定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
  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我省将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给予更多公共资源支持,探索定额补助、项目补助、专项奖励等多元化的公共财政资助政策。对办学规范、办学效益好的非营利性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可参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拨付公用经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聘用的教师,按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并按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享受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