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民校禁违规聘用公办在职教师

  本报讯(记者 周晶元)淄博市教育局近日发布做好民办学校年检和办学水平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1月至3月对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民办学校进行年检和办学水平综合评估。民办学校存在违规聘用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的;一年内未开展培训工作的;安全管理情况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年检和评估定为不合格等次。
  据悉,本次民办学校年检和评估工作统一进行,重点检查办学基本条件,包括校舍环境落实相关设置标准的基本情况,教育教学设施配备和文化建设情况,分校(校外教学点)的规范设置情况等。规范办学情况包括按审批项目办学情况、管理制度和教学机构的设置情况、规范招生情况等。办学质量和效益包括学校办学特色和经验总结,学生成长档案记录,学校、教师、学生近3年取得的荣誉奖励,教师队伍培养规划及实施方案,年度学生生源情况,办学条件改善和办学资源增加情况等。